广西海洋天然产物与组合生物合成化学重点实验室于2018年12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批准成立,由黄庶识研究员担任实验室主任。
本实验室围绕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战略目标,针对广西海洋科学发展前沿和重大需求,以北部湾海域海洋生物资源为研究对象,以海洋天然产物化学与组合生物合成化学为研究主线,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目前已建设成为具有区域特色的海洋天然产物与组合生物合成化学研究重点基地,为北部湾经济区建设和广西海洋经济发展将提供知识、技术和人才支撑。
为进一步推动海洋科学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促进单位之间的合作交流,特设立开放课题。实验室开放课题应紧密围绕实验室重点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优先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合理的研究项目。
一、课题申请人资格
1. 国内外科研教学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产业部门的科技工作者均可在项目指南范围内申请课题;
2. 根据工作需要,应课题负责人或实验室主任邀请来室参加在研课题的研究人员;
3.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SCI论文;
4. 鼓励外单位科研人员与本实验室固定科研人员合作申请。
二、开放课题资助方向
1. 北部湾海洋微生物种质资源保藏。
2. 海洋天然活性化学成分研究与开发。
3. 海洋微生物中天然化合物的合成生物学基础。
4. 海水生态养殖与海洋资源高值化利用
三、课题申请程序
1.填写“广西海洋天然产物与组合生物合成化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在2020年7月10日前邮寄到本实验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fli2016@365moto.com;
2.实验室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并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
注意:纸质申请书不予退还,发送电子版本时,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_广西海洋天然产物与组合生物合成化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四、资助强度
实验室2020年拟资助开放课题基金3-4项,平均资助金额3-5万元/项,研究期限为2年(2020.8.1-2022.7.31)。
五、课题及成果管理
1.凡由实验室资助的课题,项目负责人每年须汇报课题进展,同时提交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实验工作阶段小结。
2.课题结束或终止,必须向实验室提交如下材料归档:
1)研究工作总结或终止报告;
2)学术论文、专利与研究报告;
3)课题工作中的原始资料及实验数据,档案及目录;
4)所完成的考核指标(包含发表的研究论文、专利、获奖和鉴定成果等)。
3.实验室主任不定期检查课题执行及进展情况,对不执行研究计划的,有权终止资助。
4.资助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属于广西海洋天然产物与组合生物合成化学重点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外籍客座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研究成果如需组织鉴定或评审时,由本实验室负责组织办理,并由双方联合申报成果或申请奖励。成果转让的获利,由双方共享,比例另行协商。申请专利发明时,广西科学院必须作为合作单位,按专利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5.由重点实验室资助的课题所发表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以及申报成果时,研究者中文署名“广西科学院,广西北部湾海洋研究中心,广西海洋天然产物与组合生物合成化学重点实验室, 南宁530007, 中国”。英文署名为“Guangxi Key Laboratory of Marine Natural Products and Combinatorial Biosynthesis Chemistry, Guangxi Beibu Gulf Marine Research Center, Guangxi Academy of Sciences, Nanning, China”。除此之外,发表成果还须标注项目编号和“广西海洋天然产物与组合生物合成化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Opening Project of Guangxi Key Laboratory of Marine Natural Products and Combinatorial Biosynthesis Chemistry)。重点实验室应署名第一单位或第二单位。
6. 考核指标必须满足以下指标之一:1)重点实验室署名为第一单位的SC收录论文1篇;2)重点实验室署名为第二单位的SCI/EI/中文核心收录论文2篇。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大岭路98号,广西科学院
联 系 人:李鹏飞
邮 编:530007
邮 箱:pfli2016@365moto.com